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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挪用公款167182422元甘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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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记者张庭铭

11月22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18日,甘孜州德格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高达.22元。审判长当庭对案件结果进行了宣判,鉴于该案95后被告人卢某犯罪后积极退赔退赃,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判决被告人卢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继续追缴未退赔赃款人民币。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25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卢某本应挥洒青春实现人生价值,却整日沉迷网络赌博,不到一年时间,挪用公款上百万,最终锒铛入狱,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被告人卢某利用担任会计职务之便,自年10月1日至年8月5日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挪用公款,涉案资金小到50元一笔,大到上万一笔,共计.22元进行网络博彩。卢某以如此“蚕食”加“鲸吞”的方式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最终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该案95后被告人卢某犯罪后积极退赔退赃,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本次庭审邀请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及当地群众全程旁听。庭审以全程直播,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相关书证、电子截屏等证据材料的直观方式清晰展示了被告卢某挪用公款的事实经过,不仅增强了庭审的公开性、透明度,也为旁听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起到了“以案例警示震慑,以案例明纪释法”的作用。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课,将从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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