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通行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路段实行禁停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1、额尔古纳哈撒尔路与金鹊街交叉路口(南侧)至客运站门前路段两侧。
2、额尔古纳哈撒尔路兴安街至文化街东侧(广场前)。
二、禁停时限
全天24小时
三、禁停车辆
各种机动车
四、违章抓拍
为有效治理违停,公安机关对上述禁停路段安装了电子抓拍系统,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特此通告
额尔古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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