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传媒(转载自四川在线)
8月11日,从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获悉,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已完成。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我州尼雪等9名人选为全省拟任员额检察官;徐珑溧等25名人选为全省拟任员额法官。据悉,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是实现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改革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自年遴选工作启动以来,四川已分五批次遴选出上万名员额法官检察官。前期,全省法院、检察机关组织了候选人遴选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考核等程序,共有名候选人进入遴选审议环节。遴选坚持*治标准、专业标准、道德标准“三统一”原则,既充分考量遴选单位*组推荐意见,又坚持全面审查遴选对象的*治表现、司法能力、办案业绩、*风廉*、职业操守等情况,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关”。通过书面审议和面试审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共遴选出拟任员额法官、检察官共计人。
甘孜州(共9名)
1.康定市人民检察院(2名)
尼 雪、张玉洁
2.丹巴县人民检察院(1名)
段内琴
3.九龙县人民检察院(1名)
三兰拉姆
4.雅江县人民检察院(1名)
周文懿
5.道孚县人民检察院(1名)
毛剑康
6.甘孜县人民检察院(1名)
申德胜
7.理塘县人民检察院(1名)
周文琴
8.乡城县人民检察院(1名)
罗绒次列
甘孜州(共25名)
1.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名)
徐珑溧、卢 燕
2.康定市人民法院(2名)
范 晖、洛让志玛
3.泸定县人民法院(1名)
雷龙富
4.丹巴县人民法院(3名)
腊 梅、张一玉、斯 咪
5.九龙县人民法院(1名)
陈 辉
6.道孚县人民法院(1名)
杨钦茹
7.炉霍县人民法院(1名)
呷绒志玛
8.甘孜县人民法院(1名)
姜方燕
9.色达县人民法院(4名)
泽翁巴吉、柯云文、陈 瑶、曹新松
10.德格县人民法院(1名)
陈宝建
11.石渠县人民法院(2名)
何 晶、四郎次仁
12.新龙县人民法院(1名)
昂旺多灯
13.白玉县人民法院(2名)
李 婧、呷绒翁登
14.雅江县人民法院(1名)
涂邱琴
15.理塘县人民法院(1名)
泽仁拥中
16.稻城县人民法院(1名)
张 宇
所谓“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是指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检察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据悉,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是实现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改革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自年遴选工作启动以来,四川已分五批次遴选出上万名员额法官检察官。通过书面审议和面试审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共遴选出拟任员额法官、检察官共计人。
审核:*良富责编:肖宵编辑:田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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